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大家關心的議題少一些政治,多關心社會的弱勢,或許社會就不會這樣的對立了。

啟動社會赤子之心
  • 2013-11-19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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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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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報訊】

     為了幫助一個5歲罹患血癌的男童圓夢,舊金山市15日全市總動員變成了電影中的高譚市,市長、檢察長也軋上一角,讓這位小男童扮演懲奸除惡的蝙蝠俠,15000位市民加入,完成了他想當蝙蝠俠的夢想。消息傳開,歐巴馬總統也捎來祝福影片說:「蝙蝠小俠,幹得好!」看了這樣動人的新聞,讀者不免豎起大拇指由衷的說:舊金山市民,幹得好!
     也許有些人會認為,為了幫助一個小男孩不切實際甚至無聊的夢想,動員這麼多人,連市長也投入,這個城市是不是瘋了?但這正是一個社會成熟、溫暖、人性的展現。
     夢想不是大人才有,也不是要為國為民、當總統的夢想才叫做夢想,小市民想要溫飽,吃一頓美食、擁有一座豪宅,難道不是夢想?小朋友想要扮演成蝙蝠俠,拯救全世界,難道這個夢想的價值就不如選個總統?
     台灣社會也有幫人圓夢的機制,這幾年有些基金會幫助年輕人創業、幫助年輕人出國實現夢想,讓年輕人有不同的生活體驗,也慢慢改變整個社會的價值。但是小朋友的夢想就容易被忽略,總認為小朋友的想法天馬行空。
     台灣也有類似美國「美夢成真基金會」的「中華民國喜願協會」,也曾經幫助病童完成夢想,例如出國看球賽、邀請名人到病房探訪病童。但像舊金山這樣全市動員的情況還不曾見到,原因可能是沒有人提出這樣的夢想,但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還沒有這樣的赤子之心。
     過去台灣社會被認為太冷漠,現在雖然不冷漠但又太對立,大家關心的議題也偏向政治,很少人會關心癌重症孩童。如果我們也能響應舊金山市的圓夢活動啟動這個社會的愛心、赤子之心,或許社會就不會這樣的對立了。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近年老人自殺節節升高,且年紀愈高,自殺率愈高!因為至少有40萬以上失能者是由家人照顧,特別是由老人照顧。另外,失能者中約有20萬人是失智老人,政府體系照顧的只有三千人!


【楊志良專欄】老人為何謀殺老人?

  
楊志良(衛生署前署長)

近年因公共衛生進步,加以全民健保實施,台灣民眾的壽命普遍延長,男性達76歲、女性83歲,往生者近40%是80歲以上,如果70歲就往生,可以算是「夭壽」了。這些老人在強調敬老尊賢,講究輩份的台灣社會,應該可以頤養天年,過得幸福快樂吧?

情況可能完全相反。2011年4月,一名王姓老翁用螺絲起子釘入妻子頭部致死,被依殺人罪起訴。老人認罪不認錯,泣訴是國家害他釘死病妻。原來其妻久病纏身,平日全靠其照料,但他自己也健康不佳,認為來日無多,無法再好好照顧愛妻,又不忍愛妻受苦,只好出此下策。王姓老人最後被判刑八年,但第二年就因病在獄中過世了。無獨有偶,2013年初,柳營一名75歲老翁,長期照顧行動不便又失智的70歲妻子,身心俱疲,便用輪椅將妻子推行到兩公里外的水埤,先將妻子推下水溺斃,自己再跳水共赴黃泉。衛生統計顯示近年老人自殺節節升高,且年紀愈高,自殺率愈高,悲也!

台灣老人為何活得越老越悽慘?因為年輕的一代每天為了22K打拚,擔任血汗勞工及派遣勞工,若有子女更是自顧不暇,因此照顧失能老人的責任常落在另一個老人身上,也就是老人照顧老人,耗費的體力、心力及金錢,常壓得照顧者心力交瘁,終至崩潰。

目前台灣需人照顧的失能者約71萬人,其中家境勉強過得去的就雇用外籍看護工,目前有20萬大軍,每名外籍看護工若以年薪25萬計算,每年總共支出500億以上;而政府的十年長照計畫是從民國96年至105年,民國101年的預算不過32億,相較雇用外勞的500億,不過杯水車薪,所以只照顧了11萬人;其餘至少有40萬以上失能者是由家人照顧,特別是由老人照顧。另外,失能者中約有20萬人是失智老人,政府體系照顧的只有三千人,其狀況較一般失能者更為悽慘。

由以上數據可知,老年照顧者對自己所愛的伴侶或父母痛下殺手,未來恐怕會不斷發生,為今之計,只有擴大長期照護的覆蓋面及照顧強度,才能避免悲劇擴大。只是此事說來容易,但看目前台灣稅制不公,一再對富人減稅,導致稅收不足,是先進國家中稅占GDP最低的,只有12%,是韓國的一半;加上貪汙浪費嚴重,蚊子館到處蓋,台灣政府可以說已是一窮二白,要求以政府一般公務預算照顧老人,根本是癡人說夢。

唯一的辦法,就是靠民眾發揮愛心,彼此幫忙,比照全民健保制度,大家在稅以外,另交長期照護保險費。粗估保費只需健保費的四或五分之一,即可讓失能者安心生活,失能者的家庭不至崩毀。但是目前長期照護服務法及保險法兩大法案,仍靜靜躺在立法院,不知那些無德立委有何面目面對心力交瘁的老人照顧者?難道非要逼得輪椅大軍上街頭,才能有所進展?行政部門也該加油了,主動積極的向立委們溝通、說明,推動法案盡快過關,責無旁貸。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外勞政策與法規 需要更開放+鬆綁,勿將全體人民 都當成賊!


外籍看護 立院初審通過 
逃逸3個月後可遞補
全台有20多萬名「外勞大軍」,支撐起長期照顧的主力,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030日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若逃逸、行蹤不明,原本6個月才能遞補新外勞的等待期縮短為3個月。
另外,依現行規定,雇主與外籍家庭看護工若適應不良合意轉出,雇主須重新申請招募,還得再去醫院申請巴氏量表,流程得花上1個多月時間修正條文改為適用遞補規定,申請時間僅需35天。
體恤重症病患家屬
國民黨立委楊玉欣家中聘僱的印尼看護工Mala去年逃逸,依法要6個月後才能重新申請,造成她生活極大不便,引發藍綠立委提案修法,取消或縮短為23個月等待期。
勞委會終於鬆綁政策,縮短外籍家庭看護工等待遞補的時間,對家中有長輩、重症患者須照顧的家庭來說,是一大福音,因為6個月的照護空窗期,對家屬的經濟能力、精神壓力,都是相當沉重的負擔。
國民黨立委「罕病天使」楊玉欣的印尼籍看護Mala,去年逃逸至今未尋獲,得等6個月才能再申請外籍看護,她感慨的說,遞補空窗期間,她曾想找本籍看護工,問題是她就算開6萬元的價碼(本籍看護工日薪2千元、月薪平均6萬元),也找不到人,因為大家都只想接醫院的看護工作,不願意到家裡面幫忙,她只好先請媽媽照顧,並找親朋好友協助。
6個月空窗期 太殘忍 楊玉欣30日在立院,以自身經歷為例,強調對失能家庭而言,只要外勞一落跑,短短1天,被照顧者就陷入無人餵食、沒辦法處理大小便的困境,6個月空窗期對雇主來說是很大的懲罰。
更讓楊玉欣氣餒的,Mala不告而別,她得等到失蹤滿3天才能申請協尋,主管機關才會受理,問題是,這早就錯過72小時黃金時間。
勞委會指出,外籍家庭看護工若和雇主適應不良,雙方合意轉換可遞補,約需3個月時間,若等待期太短,擔心雇主容易因主觀好惡等因素頻繁更換外籍看護,並有變相鼓勵或放任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等道德風險。
修正條文也新增,只要外勞有曠職失去聯繫情事,不用等3天,雇主就可以書面通知移民署、警察機關執行查察。另外,為了加強仲介公司管理責任,條文中增訂,仲介公司若在引進外勞3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情事,1年內達一定比例人數及比率者,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根據勞委會統計,全台外勞約47萬多人,外籍看護工有19.5萬人,機構看護工有1.1萬人,外籍幫傭2千多人;製造業外勞25.3萬人、營造業外勞2千多人、漁工9千多人。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