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年歲增長,筆者愈來愈能體會「禮運大同篇」中所說「老有所終」是多麼的重要。依照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指標,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已經二十年,根據內政部統計,至今年七月,台灣六十五歲以上人口達二百六十四萬餘,占總人口數的百分之十一點三三,預估二○二○年老人人口約占百分之二十,而二○五○年更將高達百分之三十以上,顯見老人問題是個迫切需要因應的全民問題。
台灣處理老人問題大多仿效先進國家的作法,從獎勵興建老人照護安養機構開始,初估台灣的安養機構約可容納六萬多名的老人,這樣的量和實際需求相較,遠遠不夠;行政院從二○○五年開始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由各地非營利組織運用義工提供社區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送餐、諮詢轉介等服務,雖然從服務人次上看似成果豐碩,但蜻蜓點水式的服務,並沒有實際解決老人問題;二○○七年政府再推出「大溫暖計畫」、「十年長照計畫」積極培訓照顧服務員,據了解,這些年下來,積極培訓的五萬多名照顧服務員中,僅有一萬多名真正投入照護的行列,以致照護人力嚴重不足,而計畫中的日間照顧中心,依行政院一○二年開辦一百二十所,達到三千六百人的照顧容量來看,更是杯水車薪;近年來,政府也鼓勵民間興建老人住宅,但畢竟民間企業看重的是龐大的銀髮商機,而不是提供社會服務。由上而知,雖然政府推出很多方案計畫,希望舒緩日益嚴重的高齡化社會問題,但成效明顯不彰。
台灣由於嚴重的少子化趨勢,使得台灣社會老化的問題超越想像。當台灣五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的人口都是老人時,政府應該屏除長期以弱勢為出發點所擬定的社會福利政策,改從人口政策的角度出發,思考如何才能做到「Active Aging and Solidarity of Generations」(活力老年與世代團結—二○一二年歐洲日倡議的主題),讓即使是高齡化的台灣社會仍然可以維持穩定的機能。
先進國家因應嚴重的高齡化問題,都提出以社區為基礎的「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概念,意思是指用在地的資源照顧老人,讓老人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自然老化。而在老人需要社區照顧之前,以目前台灣人的平均壽命來說,退休後至少有十到十五年的時間,可以投入社區的各項事務,為自己和下一個世代建構一個永續發展的環境。換句話說,就是讓中老年人為社區付出,幫助社區建構一個具備人際網絡、健康照護、醫療營養,甚至臨終安寧服務的有機體,當中年人邁入老年而需要照護時,過去的投入可以回饋到自己身上。這樣良善循環的社會機制,需要政府從政策面制定規則,讓不同專長、需求以及不同階段的老人,都可以為「老有所用、老有所養、老有所終」的社會做出貢獻。
日前筆者看到一則報導,一位荷蘭的中年人,為了讓父親住進近郊的一所養老院,必須每個月到院提供四小時的志願服務,以換取父親的入住安置。筆者也看到媒體報導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從社區醫療的角度出發,不僅提供社區醫療照護,幫助居民做健康管理,還走進病患家中,提供臨終的安寧服務;這樣以人為本的醫療服務,做得比很多歐美國家更好。 但台灣往往在單一面向或者事件上,相較於歐美先進國家毫不遜色,但在整體全面性的有機運作上,則又顯得有所不足。因此,面對台灣日益嚴重的高齡化問題,筆者呼籲馬政府應該從速擬定「老有所用、老有所養、老有所終」的人口政策,並將政策落實為可行的方案。
~~ 人間百年筆陣--建構「老有所用、老有所養、老有所終」的社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