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外勞雇主需知 : 在台外勞 每月薪資所得 如何扣繳稅?

 1.外勞在台居住>183天者其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的扣繳率扣繳稅額,但是月薪<68,500元,不須扣繳;
2.外勞在台居住<183
  2.1. 月薪總額>28,170元,薪資扣繳率18%
  2.2月薪總額<28,170元,扣繳率6%,外勞也不需要另辦結算申報。

外勞居住者 月薪68500以下免辦扣繳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外勞在課稅年度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滿183天,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的扣繳率扣繳稅款,今年起,未達68500元,不須扣繳;未滿183天,薪資扣繳率18%,但月薪總額在28170元以下,扣繳率6%,外勞也不需要另辦結算申報。
勞委會統計,五月份在台外勞已超過43萬人,在台外勞愈來愈多,常有雇主不清楚如何辦理外勞薪資扣繳?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表示,薪資所得課稅分為居住者及非居住者,外勞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183天,其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的扣繳率扣繳稅額,這些扣繳的稅款也可以在結算申報時減除。雇主為扣繳義務人,在給付薪資時,應依外勞選擇按扣繳稅額表的規定扣繳稅款,或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繳5%依現行稅法規定,居住者月薪未達68500元,不必辦理扣繳。『每個月薪水若未達68500,不用辦理扣繳,跟國內一般人一樣。』
如果外勞來台未滿183天,其薪資所得應按非居住者的扣繳稅率扣繳稅款,也就是18%。但月薪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2012年為28170元,應按給付總額扣取6%,這名外勞也不用另行辦理結算申報。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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