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 需要 長期照顧的人越來越多,
但是
Q1. 被照顧者與其家屬 需要怎樣的服務?
Q2. 要以怎樣的方式提供服務?誰服務? 家屬負擔或政府協助處理?
Q3. 錢從哪裡來? 家屬負擔或大家繳稅(政府補貼)?
需要討論+試辦,才能 建構一個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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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長照法 扼殺照護服務與人力
2014-05-14〔自由時報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長照服務法草案」今年一月於立法院初審通過,今天(週三)將進行朝野協商。民間長照團體昨天開記者會表示,若依目前法律架構通過,將扼殺預防性社區照顧、本土照護人力發展,讓台灣成為老人的悲慘世界。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長照法將長照分為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式,但法案只聚焦機構式照顧,排除居家與社區服務可延伸辦理短期收住服務,不符大部分老年人期待「在地老化」想法。
她認為,應參照日本、丹麥與瑞典等國經驗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計畫」,視社區條件、需求因地制宜,分階段發展到宅服務、社區老人廚房、日間照顧與小規模多機能照顧服務等。
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說,日本二○○○年訂立戒護保險法,當中納入所有照護服務類型,其中他們最受歡迎的「小規模多機能型居家戒護」,屬於社區中居家照護服務,可提供短期住宿,若在我國根本無法納入長照法管理中,顯示長照法未依人民需求設計,反而會限制未來發展。
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理事陳蓋武表示,長照法開放財團從事長照服務,將使貧窮者負擔不起費用,最後只能帶回家自行照顧。陳並說,長照服務須報請政府審查核備才能從事相關工作,明顯違反憲法保障的「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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