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人權報告 肯定台灣列出問題 | ||
| ||
美國國務院(圖:取自維基百科)
報告整體認為,台灣擁有言論和新聞自由,民眾享有政治權利、和免於遭受侵害的公民權,政府公權力能有效運作。 報告有關台灣的部分說,台灣司法審判依制度進行,監所收容人享有法定的基本權利。 報告指出,台灣在2008年舉行自由和公平的選舉,貪污和對婦女兒童的暴力侵害,則是主要的人權問題。 報告說,台灣由總統和多黨參與選出的國會所統治,2008年選民投票選出中國國民黨籍的馬英九擔任總統,國際觀察家大多認為這是1場自由和公平的選舉;台灣的國家安全機構,必須向民眾授權的當局提出報告。 報告指出,2011年台灣主要的人權問題,是貪污和對婦女兒童的暴力侵害。去年台灣當局以貪污罪名,控告超過400名官方人士,當中包括54名高階官員,其間並未傳出免除刑責的個案。 在歧視、社會虐待和販賣人口的章節中,報告指出,台灣兒童遭受虐待仍是廣泛的問題。根據可靠的非政府組織(NGO)報告,台灣兒童遭受性侵的現象,超過大眾的認知,每年約有2萬名兒童受害。 根據台灣內政部資料,去年有2萬2,094件兒童受虐個案,當中包括身體、心理、性虐待,或因缺乏照顧所造成的傷害。台灣中央、地方政府和民間機構,持續努力找出並協助高危險性環境下的兒童和家庭,並增加民眾對兒童虐待和家庭暴力問題的認知。 至於婦女遭受暴力和性侵害的問題,報告分析,由於社會禁忌,許多案件並未提告,內政部估計台灣婦女遭到性侵的數字,比向警方報案的個案高出10倍。 |
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美國務院人權報告 肯定台灣、列出問題:貪污和對婦女兒童的暴力侵害。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