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在台工作的陸配、外配也納入勞退新制,強 制雇主應提撥退休金。雇主未按月提撥退休金 罰鍰提高到30萬+按月處罰

立法院會12/31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超過百萬
人的自營作業者納入自願提撥退休金保障範圍,可自行選擇是否加入勞退新制,
退休後即可領取勞退年金。此外,及在台工作的陸配、外配也納入勞退新制,強
制雇主應提撥退休金。
自營作業者是指計程車司機、攤商、SOHO族(在家接案工作)等並無固定雇
主的勞工,目前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未來納入勞退新制後可享有多一層退
休保障。
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台灣自營作業者約131萬人,而在台工作投保勞保的
外配約1萬7千人、陸配約1萬4千人。勞工退休金條例明定獲准居留而在台工
作的外國人,包括外配、陸配,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參與修法的立委趙天麟
說:「擁有戶籍而且跟台灣人結婚,其實他已經是廣義台灣人的一份子,但是因
為外國人身分,所以在相關退休金上面權益一直被忽略。」
此外《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也將雇主違法未按月提撥勞工退
休金的罰鍰上限由現行 1 0 萬元提高為 3 0 萬元,且應按月處罰 。並增訂符合領取
勞保失能年金的重度身心障礙者,即使未滿60歲,只要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
就可選擇請領月退金,且請領月退金時,可由該勞工自行決定請領年限。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10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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