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只要無戶籍的國民想返國定居,持中華民國護照回來,就可以直接辦理在台定居,取消年齡的限制。
搶救人才 外國人居留台灣規定擬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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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面臨人才危機,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大幅修正移民法,放寬外來人士居留及入出國規定,未來只要外國人在台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每年可以不必在台住滿一百八十三天,外國人在台進出有較彈性的規定。
另外,針對台灣人在外國生的小孩(父或母有我國國籍),如林書豪等人,在台無戶籍,也做放寬規定。 新修正規定,只要無戶籍的國民想返國定居,持中華民國護照回來,就可以直接辦理在台定居,取消年齡的限制。 內政部官員表示,放寬外來人士入出國及居留定居規定,有助吸引優秀國際人才,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 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說,目前外國人在台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有六千張,相信放寬規定後會增加。新修移民法增列,投資移民、專業人才、及有特殊貢獻者,未來只要通過內政部專案審查,即可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 何榮村表示,現行規定對小留學生返國定居有限制,廿歲以下,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可以辦理直接定居;但廿歲以上,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須居留滿一年,才能辦理直接定居。新修正草案一旦立法院三讀通過 ,未來就沒有年齡限制,對留才、攬才有很大的幫助。 這次修法也增訂優秀外籍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同時取消在台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須在台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的限制。此外,如申請外僑居留證的期限,由十五天延至三十天;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有效證件」。 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審查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2012/08/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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