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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民間長照團體:長照法 扼殺照護服務與人力?

大家都知道 台灣社會正快速少子 又老化!
所以 需要 長期照顧的人越來越多,
但是
Q1. 被照顧者與其家屬 需要怎樣的服務?
Q2. 要以怎樣的方式提供服務?誰服務? 家屬負擔或政府協助處理?
Q3. 錢從哪裡來? 家屬負擔或大家繳稅(政府補貼)?

需要討論+試辦,才能 建構一個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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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長照法 扼殺照護服務與人力

2014-05-14〔自由時報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
「長照服務法草案」今年一月於立法院初審通過,今天(週三)將進行朝野協商。民間長照團體昨天開記者會表示,若依目前法律架構通過,將扼殺預防性社區照顧、本土照護人力發展,讓台灣成為老人的悲慘世界。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長照法將長照分為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式,但法案只聚焦機構式照顧,排除居家與社區服務可延伸辦理短期收住服務,不符大部分老年人期待「在地老化」想法。
她認為,應參照日本、丹麥與瑞典等國經驗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計畫」,視社區條件、需求因地制宜,分階段發展到宅服務、社區老人廚房、日間照顧與小規模多機能照顧服務等。
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說,日本二○○○年訂立戒護保險法,當中納入所有照護服務類型,其中他們最受歡迎的「小規模多機能型居家戒護」,屬於社區中居家照護服務,可提供短期住宿,若在我國根本無法納入長照法管理中,顯示長照法未依人民需求設計,反而會限制未來發展。
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理事陳蓋武表示,長照法開放財團從事長照服務,將使貧窮者負擔不起費用,最後只能帶回家自行照顧。陳並說,長照服務須報請政府審查核備才能從事相關工作,明顯違反憲法保障的「工作權」。

2014年3月16日 星期日

檳榔攤藏淫窟 移民署查獲7逃逸女外勞


檳榔攤藏淫窟 移民署查獲7逃逸女外勞

專勤隊破獲檳榔攤暗藏淫窟,將嫌犯等人移送法辦。(記者林孟婷翻攝)
〔記者林孟婷/善化報導〕經營檳榔攤的謝姓嫌犯,在自家檳榔攤暗設密室及KTV,利用逃逸外勞怕被警方查獲為要脅,吸收藏匿七名印尼籍逃逸女外勞從事性交易,並從中賺取暴利。

移民署台南第二專勤隊去年底獲報,指出謝嫌與已取得台灣戶籍的中國配偶,以及綽號「阿賓」的吳嫌與另名蕭嫌,涉嫌吸收並藏匿七名印尼籍逃逸女外勞,並控制其行動自由,從事性交易或坐檯陪酒,嫌犯等人再從中抽取大部分金錢,逃逸女外勞被剝奪皮肉錢,實際上所賺無幾。

專勤隊跟監埋伏許久,十二日晚間見時機成熟,第二專勤隊隊長陳啟杰率隊前往檳榔攤查緝。嫌犯將密室與KTV設置在屋內隱密之處,專勤隊人員一時也無法找到,經過仔細搜索,在鐵皮牆面發現細微縫隙,用力一拉開,發現七名逃逸女外勞與另外四名客人正在密室內飲酒作樂。

看到專勤隊上門逮人,客人嚇得不知所措,七名女外勞則是趕緊拿外套遮住臉及身體,頭都不敢抬起,專勤隊將四名主嫌及其他人帶回偵訊。


專勤隊調查發現,嫌犯等人相當狡猾,在外租屋藏匿逃逸女外勞,一有風吹草動隨即變更藏匿之處,並且只做熟客或是熟客介紹的生意,電話接聽還有通關密語。全案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政府說:「人民愛用外勞」,所以本土居服員市場無法發展。事實是,由於本土長照產業的服務付諸闕如,許多家庭迫於無奈必須聘用外籍看護。


漫漫長照:真的太慢,格局也太小
經過漫長等待,《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日前終於在立院委員會通過初審。即使保留了許多重要條文,朝野協商也尚在未定之天;但誠如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那聲嘆息:台灣的長期照顧法制化,邁出了多麼不容易的一步!
正因為漫長等待醞釀了較高的期待,也正因為未來在立法戰役及執行現場還有不同的挑戰等在前頭,我們必須承認:這部草案絕非什麼完美法案。事實是,這部掐頭去尾的《長照法》,基本上沒有太多「服務」,而比較像一部「長照產業的管理法」。以當前台灣社會對於長照的需求之龐大,以及民間可以提供的創意和資源,這部草案的規劃不僅太拘謹,也太缺乏新意。
《長照法》草案開宗明義第一條採納了民間的呼聲,宣示將提供「普及、多元及可負擔的服務」,也聲言長照服務不因「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年齡」等而有「差別待遇」,值得讚賞。然而,通篇草案看不到任何長照體系將如何落實「普及、多元、可負擔」的具體條文,令人遺憾。《老人福利法》第三章訂有「服務措施」,《身障權益保障法》第五章訂有「支持服務」;但《長照法》草案只提到長照機構依居家式、社區式、機構收住等服務方式,卻未說明內容。
亦即,草案通篇都在談如何對不同類型的長期照顧機構「輔導、監督、獎勵、評鑑」云云,卻看不到老年及失能者可以得到什麼樣的服務,這些服務如何輸送,頻率、品質如何?這些,正是近年社會老人悲劇如王老先生釘死病妻案中,輿論不斷追問政府的問題。少了對服務對象的關注,這部法案豈不失落了最重要的精神?
儘管規劃的學者已先行緩頰稱:未來會加緊提出「六個子法規、三個公告」,以補強這部《長照法》;但在今天的朝野情勢之下,如此空白授權的母法,真能提供人民足夠的照顧嗎?
不過,值得肯定的是,《長照法》草案終於「看見」家庭照顧者,承諾將目前擔負起六十萬個家庭長期照護責任的看護者的「喘息福祉」入法;這批家庭服務大軍的默默付出,終於不再被當成理所當然。此外,法案也正視台灣「外勞撐起長照半邊天」的現象,放寬「個人」與「機構」聘用外勞雙軌並行;然而,立委林淑芬所提「個人聘雇外勞應於九年後逐步併入機構聘雇」的落日條款在折衝中被保留,不無遺憾。這項條文攸關台灣本土照護體系的發展,朝野立委務必三思。
在台灣建置長照體系的漫長歷史中,外籍看護工受到高度依賴,也遭到高度剝削;從而,也使本土可用的長照人力和資源無法有效開發。政府的說法是:「人民愛用外勞」,所以本土居家照顧服務員市場無法發展;這其實是「倒果為因」的說法。事實是,由於本土長照產業的服務付諸闕如,許多家庭迫於無奈必須聘用外籍看護。試想,長照產業的偌大需求,如果妥善利用,可以創造許多青年和中壯年人的就業機會;如果能再妥善結合社區資源,對於解決失業、人口外移均有正面效果。主事者心中若只想著外籍看護工,那就太愚昧、也太狹隘了!
本土長照人力難以發展,主要是市場規模太小、時薪太低,使長照難以成為一份可堪「養家活口」的職業。台灣居家照顧服務員十年來薪資不曾調漲,一直是時薪一百五十元;更因為雇用者轉向外勞,本勞受雇時薪不足,居服員每月平均收入約僅一萬三千元,比基本工資還低。若以外籍監護工月領兩萬元的基本工資計算,廿萬名外籍看護工每月計領取四十億元,一年就是四百八十億元。若這些工作由本國居服員接手,台灣GDP立即增加四百八十億元;加計擴大內需的效果,還更驚人。
《長照法》通過了立法院的第一關,對需要者及關心者稱不上有太多喜悅。當全民盼望長照制度能讓人們「安心老去」之際,這樣的立法架構,恐尚難以教人安心。
【2014/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漫漫長照:真的太慢,格局也太小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423718.shtml#ixzz2qKjw1f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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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外勞政策與法規 需要更開放+鬆綁,勿將全體人民 都當成賊!


外籍看護 立院初審通過 
逃逸3個月後可遞補
全台有20多萬名「外勞大軍」,支撐起長期照顧的主力,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0月30日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若逃逸、行蹤不明,原本6個月才能遞補新外勞的等待期,縮短為3個月。
另外,依現行規定,雇主與外籍家庭看護工若適應不良合意轉出,雇主須重新申請招募,還得再去醫院申請巴氏量表,流程得花上1個多月時間,修正條文改為適用遞補規定,申請時間僅需3至5天。
體恤重症病患家屬
國民黨立委楊玉欣家中聘僱的印尼看護工Mala去年逃逸,依法要6個月後才能重新申請,造成她生活極大不便,引發藍綠立委提案修法,取消或縮短為2、3個月等待期。
勞委會終於鬆綁政策,縮短外籍家庭看護工等待遞補的時間,對家中有長輩、重症患者須照顧的家庭來說,是一大福音,因為6個月的照護空窗期,對家屬的經濟能力、精神壓力,都是相當沉重的負擔。
國民黨立委「罕病天使」楊玉欣的印尼籍看護Mala,去年逃逸至今未尋獲,得等6個月才能再申請外籍看護,她感慨的說,遞補空窗期間,她曾想找本籍看護工,問題是她就算開6萬元的價碼(本籍看護工日薪2千元、月薪平均6萬元),也找不到人,因為大家都只想接醫院的看護工作,不願意到家裡面幫忙,她只好先請媽媽照顧,並找親朋好友協助。
6個月空窗期 太殘忍 楊玉欣30日在立院,以自身經歷為例,強調對失能家庭而言,只要外勞一落跑,短短1天,被照顧者就陷入無人餵食、沒辦法處理大小便的困境,6個月空窗期對雇主來說是很大的懲罰。
更讓楊玉欣氣餒的,Mala不告而別,她得等到失蹤滿3天才能申請協尋,主管機關才會受理,問題是,這早就錯過72小時黃金時間。
勞委會指出,外籍家庭看護工若和雇主適應不良,雙方合意轉換可遞補,約需3個月時間,若等待期太短,擔心雇主容易因主觀好惡等因素頻繁更換外籍看護,並有變相鼓勵或放任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等道德風險。
修正條文也新增,只要外勞有曠職失去聯繫情事,不用等3天,雇主就可以書面通知移民署、警察機關執行查察。另外,為了加強仲介公司管理責任,條文中增訂,仲介公司若在引進外勞3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情事,1年內達一定比例人數及比率者,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根據勞委會統計,全台外勞約47萬多人,外籍看護工有19.5萬人,機構看護工有1.1萬人,外籍幫傭2千多人;製造業外勞25.3萬人、營造業外勞2千多人、漁工9千多人。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2.10.31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新移民找工作:要調適心情,放開心胸,融入本地生活。

新移民配偶只要取得居留證,就可在台灣從事工作。
北市府勞動局強調,外配不等於外勞,雇主應該給予應該有的待遇及保障。
市府勞動局長陳業鑫表示,北市新移民越來越多,但因語言、文化隔閡,
讓新移民在求職過程常常碰壁。
新移民要找工作,認真努力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調適心情,
放開心胸,融入本地生活最重要。


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回教徒的開齋節,如何兼顧交通順暢與外勞人權?

每逢伊斯蘭曆9月的齋戒月,全球穆斯林在日出後到日落前會禁止進食與喝水,以肉身禁慾修煉心性。今年齋戒月為7月10日到8月7日。
昨天8/11是伊斯蘭教開齋節後的第一個周日,冷氣強、空間大的台北車站大廳,又成為外勞慶祝過節的「大型交誼廳」
台鐵對於外勞聚集台北車站的問題,已經落入「父子騎驢」的窘境:去年圍紅龍被罵歧視外勞,今年改採柔性勸導維持動線順暢,讓外勞坐滿大廳,又被批評漠視旅客行的方便。


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誰來照顧老人? 2025年之前,我國人口將有五分之一是65歲以上的老人。如何讓成為社會主流的老人人口,能夠活得有品質、能自主、有尊嚴,並且減輕年輕子女與政府的財務負擔,乃是台灣社會能否和樂發展的重要關鍵。

鼓勵壽險業進入老人照顧產業
  • 2013-06-21 01:28
  •  
  • 工商時報
  •  
  • 【本報訊】

     行政院研擬引進人壽保險業資金進入長期照顧產業,投資長照中心、安養村等機構,為快速增加的老人人口提供長期照顧的服務。這是一個具有前瞻性、符合國際潮流的政策方向,但要發揮實效,必須改變目前由內政部主導、從社會福利角度出發的長照政策。
     我們樂見政府積極推動壽險業進入老人照顧產業,也呼籲行政院整合部會歧見,掃除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的障礙,整合內政部、衛生署、勞委會、原住民委員會以及即將成立的衛生福利部,擬定出一個能夠提供高品質、全方位、多元化、照顧弱勢老人,並且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前瞻性政策。
     特別是立法院甫於本會期休會之前,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以及所轄次級機關組織法,將原本由內政部所主管的社會福利、兒童及老人事務,合併原本的衛生署組成衛生福利部。同時,2007年核定的《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劃》,實施至今期間已經過半,也到了應該進行中期檢討的時點,行政院應該把握此一重大組織調整的機會,全面重新思考現行的老人照顧政策。
     台灣人口結構快速老化,早在1993年就已經達到7.1%,跨越人口高齡化國家(Aging Nation)的門檻。這個比例,在《長期照顧十年計劃》提出的2007年升高到9.9%,目前我國的老人人數已經超過260萬人,預計在2022年突破400萬人;2025年之前,我國人口將有五分之一是65歲以上的老人。如何讓成為社會主流的老人人口,能夠活得有品質、能自主、有尊嚴,並且減輕年輕子女與政府的財務負擔,乃是台灣社會能否和樂發展的重要關鍵。
     老人的長期照顧政策,需要有優質的醫療體系,需要有專業與穩定的照護人員,於一定的失能狀況下則交由老人照顧機構來服務。而所有服務的基礎,則仰賴長期穩健的財務資源來支持。施行中的長期照顧計畫,就以「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收住式」三項架構來推動,以ALDs、IALDs兩項量表來評估老人失能的程度,並且依據家庭總收入的狀況,由政府提供居家照顧、居家護理、輔具購買、老人餐飲等補助。
     例如對於輕度失能,定義是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五項生活機能需要協助的IALDs指標中,出現三項以上失能,政府每月補助上限25小時、每小時180元的居家服務經費。另外,中低收入戶、失能且獨居的老人,每人每日補助一餐,餐費為50元;或者對家中失能老人的家庭,依據輕中重度,給予子女「喘息服務」補貼,每年從14天到21天,每天照顧費補助1,000元。而我們經常看到的復康巴士接送,每月最高補助4次,每趟以190元計算,也是長期照顧政策的一環。
     至於最終需要進入長期照顧機構的老人,內政部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給予每人每月最高18,600元的補助。目前全台灣的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一般護理之家以及精神復健機構,總共將近2,000家,可提供超過12萬床的床位,平均占床率已經達到80%,雖然差可因應目前的需求,但是對於未來即將暴增的戰後嬰兒潮世代老人,顯然是不足的。
     關鍵在於現行的老人照顧政策,完全仰賴政府的財政稅收來支應,在財政歲收捉襟見肘、老人人口又暴增的趨勢下,勢必難以為繼。如果再堅持此種以「社會福利」為主軸的老人照顧政策,要不是逼迫政府舉債、不然就是大幅縮減每位老人所能獲得的照顧,二者都將導致災難。
     引進民間參與,建立活潑、多元、能夠滿足社會不同階層老人需求的長照產業體系,是政府政策必然的方向。我們認為,現行老人照顧的法制架構,仍然侷限在政府補助、社會福利、公益團體的陳舊框架中,必須修改法令,引進民間資金,才能發展出活潑多元的老人照顧產業。
     壽險資金進入長期照顧產業,就是引進民間資金的試金石。壽險資金的運用,與社會結構的演變原本就應該亦步亦趨;台灣近幾年壽險資金浮濫,但是投資標的受到限制,逼迫大量的壽險資金流出海外,挹注他國的財政與產業。若能引導壽險資金回流,協助政府發展長照產業,將是對政府、社會、消費者、壽險公司多方受益的政策方向。
     但是目前《老人福利法》規定,老人照顧機構必須是財團法人,公司組織無法進入;另一方面,壽險法相關規定也未能將長期照顧產業列為「保險相關事業」,因此壽險公司即使投入長照產業,將受到持股不得超過35%、並且不能派任董監事的限制。金管會對於保險資金進入長照相當鼓勵,今年元月修正發布《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放寬保險業投資社會福利事業的限制。我們建議行政院整合不同部會,以壽險業資金進入長照做為先鋒,擬定出具有前瞻性、多元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老人照顧政策。

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只有討海人最能瞭解出外艱苦人的辛酸!


小琉球與南方澳
廣大興廿八號漁船的悲劇,讓台灣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孤懸東港外海的屏東縣琉球鄉。
這個小島面積僅約六點八平方公里,台灣人叫它小琉球,這是相對日本沖繩縣的大琉球而言。小島最早的原住民是平埔族,十七世紀初被荷蘭人滅族,而後漢人移入,漸成漁村聚落,由於土地貧瘠,加上四面臨海,家家戶戶捕魚為生,父傳子、子傳孫,男丁是重要的人力資源,許多男孩小學甫畢業,就隨著父執輩到各大小漁場作業,漂泊度一生。
小琉球人的海上傳奇是台灣近代漁業與漁民生活史的縮影:因風雲驟變引發的海難時有所聞,但比天災更可怕的是,遭遇外國官兵與海盜。廣大興事件讓「山頂人」認識「討海人」的悲愴,也見證了菲國海巡船的蠻橫、狡猾。然而,小琉球人的氣魄同樣在這個事件中顯露無遺,尤其老船長家屬認命卻不低頭,面對菲國官員與媒體,還能直指問題核心,相對我行政高層的顢頇無能,格外顯得小人物的不亢不卑。
廣大興事件發生時,南方澳漁民集體到台北召開記者會聲援,一來這是討海人對共同命運的悲憤,再則南方澳從一九二二年開港以來,先後湧入包括大琉球、日本九州宮崎、大分,四國愛媛、高知的移民,以及宜蘭縣各地與其他縣市漁民,小琉球人來南方澳的時間較晚(一九五○年代),卻是人數最多的單一外地鄉鎮,也是在地的主要「族群」。
從台灣島的地理環境來看,南方澳與小琉球之間,一在東北、一在西南,堪稱金馬澎湖之外,台灣境內最遙遠的距離。四、五十年前南方澳優渥的生活條件與漁業環境吸引小琉球人,這條西南至東北海路也變成親密的海上熱線。我念小學的古早年代,鄰居、同學有不少小琉球子弟,成天玩在一起,他們學會操「進」水的宜蘭腔,本地孩童也誇張地學他們喊叫「俺娘喂!」
小琉球人對南方澳漁業的貢獻,是改善本地的漁撈技術,把原來釣皮刀魚的「手釣」應用來釣鯖魚。天生捕魚能手的小琉球人藝高膽大,出港至少半個月,甚至一年半載,在遙遠的南海、印度洋海面做家庭。這種漁業型態也影響南方澳人的海上觀念,以往本地漁船海上作業,多是一日往返的「現撈仔」,從小琉球人身上,南方澳漁民學會多日的作業方式,例如七至十五天的「放流」。
另外,小琉球漁船出海到漁場,船員從母船下海,划著竹筏散開,一定時間後,母船再把一、二十個漁民連同竹筏一一拉上船,這種捕魚方式成為南方澳漁民仿效的「釣糟仔」,也是鯖魚季節「拚無人島」(釣魚台)的作業常態。
在這次事件中包括小琉球移民在內的南方澳漁民,在台北訴說海上所受不人道待遇,也不忘幫成為眾矢之的的菲律賓漁工、外配講話,「南方澳的菲律賓人有禮貌又很友善,不要欺負他們!」
只有討海人最能瞭解出外艱苦人的辛酸,此言不虛!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全文網址: 邱坤良/小琉球與南方澳 | 名人堂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7956248.shtml#ixzz2VxhdJv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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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台灣長照好幫手:外籍家庭看護工(社福外勞), 薪資(適用基本工資)與權益(周休一日)待改善!


台灣長照幫手 印勞權益待改善
台灣有逾16萬名家庭類外勞是印尼勞工,成為台灣高齡化社會主要的長期照護人力來源。廣大印勞的權益必須重視,不論是工資標準或標準化勞雇契約,仍有改善空間。
根據印尼外勞全國安置與保護機構的數據顯示,全球各地的印勞每年從國外匯款至印尼至少100兆印尼盾,這些海外工作機會不僅有助降低印尼失業率,也替印尼帶來可觀收入。
在台灣方面,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最新統計資料,台灣社福外勞有20萬8551人,印勞就有16萬3624人,占社福外勞約78%。而這些堪稱台灣阿公、阿媽或是慢性病患守護者的印勞,似乎都有話要說。
首先是薪資調漲問題。台灣家庭類外勞因為不適用勞基法,每月新台幣1萬5840元的薪資,至少已經沿用16年之久。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IETO)日前要求在台印尼家庭類勞工薪資應比照台灣基本工資調漲為新台幣1萬9047元。
不過,政策還沒推行,就已引發若干台灣雇主大喊,「每月要多付3000多,實在吃不消」。
事實上,印尼政府的初衷是希望那些工作期約屆滿回原雇主家繼續工作的直聘家庭類外勞,能在續聘時調升工資。
印尼人力暨墾殖部海外勞工仲介局局長盧斯提亞瓦提(Roostiawati)表示,印尼政府希望那些圓滿完成合約期限內工作、表現良好又有經驗的印勞,在續聘時能比照台灣勞工基本薪資,這類勞工占在台總體印勞比例低,若調整薪資,不至於對雇主造成衝擊。
除了工資問題外,印勞處境的另一癥結就是「仲介抽太凶」。面對印尼及台灣雙邊仲介都要收取費用,有些印勞感嘆,「真的是怎麼賺都來不及還錢」。
印尼外勞協會主席勒特諾(Retno Dewi)指出,印尼勞工為了前往台灣工作,不僅薪資要被扣9個月,用來償還印尼勞工訓練中心高達約2000美元的仲介及各項費用;另一方面也要每月支付新台幣1000多元給台灣仲介,等於是被剝削兩次。
對此,印尼人力暨墾殖部將提案修法,限制仲介業者對印勞收取的費用上限,若發現有超收情形,將勒令停業。
此外,由於現行在台印勞的工作條件都是由個別的仲介和雇主協商後訂定,仲介有權決定合約內容。
「我們不是商品,我們是人」,印尼外勞協會呼籲台灣和印尼政府落實直聘制度,並訂定出一套明訂印勞休假(至少一週休假一天)、住宿條件及薪資規定的標準化勞雇契約,保障印勞權益。
隨著印尼經濟實力逐漸成長,加上印尼政府力行減少勞工輸出海外的既定政策,印尼和台灣如何透過協商,在保障印尼勞工權益並兼雇台灣長照需求間求取平衡,雙方還有待協商。


全文網址: 台灣長照幫手 印勞權益待改善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937528.shtml#ixzz2V7Ge5B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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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大家一起感恩! 這些飄洋過海來台,犧牲自己 照顧與服務台灣人 的外國朋友!



外勞離家遠 給點關懷吧
攤開報紙,讓人覺得快樂不起來的報導,總是占了大部分的篇幅:核電爭議喋喋不休;教改無法平息爭議;經濟不能起飛,解悶提不出辦法,這些只是冰山一角。其實芸芸眾生中,還是有些具有人性光輝的報導,印傭跳水救主,應該給我們不少啟示吧!
社區裡也有一位印傭,年齡四十出頭,照顧一位老先生。偶而會在頂樓陽台曬衣服時碰到她,聊天中得知,曾在新加坡和香港待過多年,喜歡在台灣工作,因為覺得老闆對她不錯。
有一次我問她,為什麼要遠離家鄉到外國工作,她說家裡有四個小孩要扶養,唯一的想法就是要他們過比較好的生活。雖然老大和老二從學校畢業也在當地找到工作,可是賺的錢都沒有比她在台灣工作薪水多,所以只好繼續在國外工作。
無可否認,有些外勞會虐待受照顧的老人或是捲款私逃,不過還是要給那些拋家棄子遠離家門工作的外勞,一些人性的關懷吧!


全文網址: 外勞離家遠 給點關懷吧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841224.shtml#ixzz2Qs5W7Y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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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8日 星期一

[落番] : 金門人 到 南洋打工賺錢 的歷史 紀錄片


推薦看 [落番] : 金門人 到 南洋(星馬) 當外勞打工賺錢 的歷史 紀錄片

可以對照 外勞&外配 來台

落番#1

落番#2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服務業&農業 缺勞工,可不可以引進外勞?

外勞引進是補充性!

目前製造業&家庭缺工可以引進,
那服務業&農業 缺工時,能不能引進外勞?


重新思考外勞的適用範圍
就業服務法規定,政府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因此,對國內缺乏的基層勞工以補充性方式開放外勞,透過多元組成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共同研商外勞政策。2007年開放了特定製程(3K,即辛苦、汙穢、危險)、特殊時程(3班制)產業申請外勞,並依產業情況允許常態性開放外勞雇用比例為15%、18%和20%三級。2010年調整3K產業適用範圍到88項行業,並擴大外勞核配比例分為五級,最高為30%。
目前外籍勞工的使用,除了家庭的看護幫傭以外,就是屬於這些3K的製造業可以聘用最高30%的外籍勞工。這些外籍勞工和幫傭的引進,使得國內不少乏人問津的製造生產工作和工程橋樑的建造工作,以及辛勞的長期照護工作,都獲得了相當程度的提供,讓我國經濟生產獲得繼續成長的助力,可說是功不可沒。
當然,幾乎沒有一項政策是只有效益而沒有成本的。由於外籍勞工的工資低於台灣,在台灣的停留時間又有上限,因此會有脫離掌握、長期居留違法工作的問題。加上他們母國的文化和我國不同,居留在一個陌生的外地不見得能夠完全適應,可能產生文化或生活上的不調和甚或衝突,造成我國社會必須承擔原來沒有的成本。因此,政府對於使用外籍勞工者課徵了「就業安定費」來彌補這種衍生的處理成本,當然也是合理的作法。
製造業使用外籍勞工的數量,這些年已經穩定下來,目前維持在40萬人上下,其中產業和社福外勞各約占半數。除了在2005年高雄捷運施工的外勞發生被嚴苛對待下產生的暴動事件以外,雖然偶有逃脫事件,但基本上並沒有做出讓台灣社會難以忍受的行為。易言之,迄今為止,我國社會使用外籍勞工的狀況大體上應該是令人滿意的。
然而,在我國產業結構不斷變化之下,外籍勞工的適用範圍是否只能限於製造業,是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究的問題。目前,我國服務業在國內生產毛額(GDP)的占比已經達七成,包含製造業的工業接近三成,農業只有2%左右;所謂的3K產業,也就是辛苦、汙穢、危險的產業,其實也會分布在農業和服務業,不會僅限於製造業。因此,農業和服務業,或是跨越農業和服務業兩者的產業,其實都會有外籍勞工的需求;獨惠於製造業顯然還是傳統的「唯製造業主義」思維,並不符合今日台灣的產業發展需求。
舉例而言,目前就有一家位於北部地區、規模不小的休閒農場,以其有機農業和自然生態的發展而深受國內外消費者歡迎。這家農場具備自然景觀,原來可以藉由生態旅遊景觀的建構來獲得更好的綜效;但由於國內已經找不到可以吃苦耐勞的年輕人願意從事林木的裁剪或整理事宜,往往任職三、五天之後就吃不了苦而放棄待遇並不算差的工作,使得該農場往生態旅遊發展的美意長期拖延,坐令大量的自然資源閒置於山林之間。
這種休閒農業的發展,是政府大力推動的少汙染產業;但在國內少子化和生活品質提高後不願承受辛苦工作之下,發展受到了高度限制。如果能列入進用外籍勞工的產業範圍,引進二到三成外籍勞工,自然可以快速成就其生態旅遊的建構,帶來的商機將大大擴張,衍生出不少待遇較高、耗費體能較少的優質就業機會。類似的情況想必也存在於不少其他的服務業種中,值得主管機關深入研究之後考量開放。當然,謹慎且逐步的放鬆,甚至附加某些配套,也許是初期需要的;但可以確定的是,目前限於製造業的外勞政策已經不合時宜,必須重新檢討其適用範圍。


全文網址: 重新思考外勞的適用範圍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764194.shtml#ixzz2NlNbeS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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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聘用外勞之雇主應知法、守法,避免勞資爭議!

1955申訴量增 扣留證件與薪資爭議最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9年7月設立外籍勞工1955申訴專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年1月至12月接獲派案已達3,834件,較去年同期2,297件增加1,537件,成長率為66.91%。分析1955申訴案件,以扣留證件爭議最多,佔21.75%;其次為薪資給付佔19.22%。勞工局呼籲雇主應更加注意避免誤觸法令規定。
勞工局分析,外籍勞工向1955申訴,多為雇主將外勞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代為保管,致外籍勞工無法自行購物、使用電腦及手機等,經勞工局發函請雇主限期返還時,雇主多表示不知代為保管證件及財物係屬違法行為;雇主經瞭解法規或經爭議調解後,即依法補足外勞薪資差額或即返還該證件,外勞對勞工局的介入也深表感謝。
至於扣留證件或財物爭議,其中以儲蓄款要求返還為最多,其次為加班費未依法給付;另外國定假日加班未給加班費、工作年資超過一年之外勞,雇主卻沒給特休假亦未給加班費等問題亦相當常見。此類爭議經主管機關調解應限期給付仍不給付者,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呼籲,雇主聘僱外勞不可扣留其護照及居留證,應交由其自行保管,避免衍生爭議;雇主亦應依法給付外勞薪資,最高亦罰新臺幣15萬元,罪責很重,得不償失。遇有就業服務法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勞工局外勞服務科(02)8965-8689詢問,以免誤觸法令受罰。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  

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家中的外勞逃逸 怎麼辦? 外勞跑哪裡去? 誰雇用逃逸外勞? 為何抓不到?

    今年一到九月底為止,落跑外勞共有三萬七五七八人,家中的外籍看護工落跑的劇本,每天都在全台不同的社區中輪流上演。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落跑必須捉到人,遣返出境,才能申請遞補,或是通報後半年未捉到人,才能重新申請引進外勞。這讓絕大多數急需外籍看護工協助的家庭,被迫尋找「非法外勞」協助。而聘用非法外勞的雇主被捉到,最高可處以七十五萬元罰金。
    不論是社會局的老人福利,或是衛生局的長期照護系統,若已有「申請外勞」則無法提供協助。再找民間的居家照護單位,也因為極少有台灣人願意提供二十四小時看護服務,一天之中必須找二到三人接力,才能無縫接軌照護。
    若請一般的台灣看護二十四小時照顧,在醫院一天要二千元,居家照護則要二千二百元,這對一般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而言,一個月六萬到七萬元的費用負擔何其沉重。何況半年捉不到落跑外勞才能重新申請,完成申請程序又要三個月,光這九個月就要花費五、六十萬。
    今年一到九月,移民署「自行查獲」只有九三五人,「主動投案」的卻高達二○六一人。自八月一日調查局配合執行查緝落跑外勞後,到十月二十四日為止,短短二個半月,也已查獲二五○個落跑外勞、四十二個非法雇主、十五個非法仲介和一個集團性案件。

    因為政府錯亂的政策邏輯和執法人力調度不當,已使非法外勞快成台灣長期照護「不可或缺」的一環。

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台灣和東南亞的經貿,本來就有地理優勢,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協助業界,成為拓展東南亞貿易的有利因素。


台灣和東南亞各國的關係,其實已進展到一個讓我們無法忽視的階段,以下兩項趨勢尤其值得加以正視。
     其一,目前在台灣的產業外勞有24萬人,社福外勞有20萬人,這些外勞幾乎全來自東南亞各國,尤其台灣人民老化速度幾乎全球最快,許多家庭都有僱用社福外勞在家中共同生活,他們已是台灣民眾生活的一部分,其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不在話下。現在政府為鼓勵台商從大陸回流,對相關產業正要鬆綁增加引進外勞的比例,亦即未來會有更多的外勞來台灣工作。
     其二,根據內政部統計,2030年時台灣的25歲青壯年世代,將有近13.5%為新移民之子,而所謂的新移民之子,其雙親之一多半來自東南亞各國,這些新移民之子,除了本地語言外,多半還會使用原生國家的語言,這也是台灣多元族群融合的必然發展。
     今年以來台灣出口成長產生了很大的變化,政府當局也明瞭今後台灣的出口,不僅產品要分散,出口地區也要分散,才能避免歐美經濟衰退對台灣經濟造成太大的衝擊。而從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台灣和東南亞國家的經貿往來,本來就有地理環境臨近的優勢,主管部門應可投入更多資源協助業界勤加耕耘。另外這些年的發展,也讓台灣和東南亞國家人民的關係更加緊密,今年以來的出口消長是否與此有關,值得再進一步研究。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就更要懂得善加掌握,進而成為拓展東南亞貿易的有利因素。


台灣人對待外國人,其實是有差別的,請將心比心,試想自己在同樣情境下的感受,應該用更包容、關懷與尊重的態度,接納這些來台灣辛苦打拚的移工。


許多人對於外來移工的態度,卻是只想使用勞務,不想正視他們作為一個平等人類的尊嚴與需求。移工在台灣仍然常常遭到歧視性待遇。有些惡雇主不讓外傭休假,或者不准對外聯絡。有些社區反對移工宿舍,或者抗議移工「占據」公園或休閒設施,像日前台北車站因此圍起阻攔的紅龍,就是因為不願讓移工占據大廳的景像重演。

當我們將心比心,試想自己在同樣情境下的感受,應該會更願意用包容、關懷與尊重的態度,接納這些來台灣辛苦打拚的移工。

     新加坡和香港都有大量外傭,他們也有在商業廣場聚集的現象,但大多數居民都能理解和包容,而政府也並未強勢驅趕隔離。韓國許多城市設有外國勞工支援中心,不少企業還設置移工諮詢中心、文化中心及活動空間,這些都很值得台灣參考。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9/16在台南公園國小 協辦慶祝印尼回教新年活動!

9/16(日)上午11點多,在公園國小的操場,
傳來印尼語的樂團現場演唱的歌聲,
操場中央及四周的樹蔭下,
聚集了不少的印尼籍外勞與新住民,
在現場參與[2012印尼回教新年慶祝活動]!

主辦單位:FKKBWIT(Forum Keruknan Keluarga Besar Warga Indonesia Di Taiwan)
協辦單位:KDEI、INDO SUARA、KMIT、MSS、社團法人台灣萬人社福協會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將心比心:請勿歧視在台外勞! 就像我們不喜歡在國外被歧視!

外勞會離鄉背井到台灣來「趁食」,大部分原因都是家境差或家鄉工作機會少。
不論是擔任工人或看護的外勞,大多數都是勤奮善良的。
只可惜的是很多國人普遍對外勞存有偏見。
在台工作的外勞把青春、勞力,貢獻給我們台灣這塊土地,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但假日卻連一處撫慰鄉愁的立錐之地都沒有,合理嗎?
還有許多的家庭看護工,沒有固定每周的休假日,合理嗎?


外勞辛酸誰人知?

  • 2012-09-19 01:23
  •  
  • 中國時報
  •  
  • 【王朝源/台中龍井(自耕農)】
     每逢假日台北車站就成為外勞集會地,車站當局因此圍起紅龍線區隔,這情景,讓我感慨。
     筆者的稻田與某工業區僅一水之隔,假日下田,經常會有三五成群騎腳踏車的外勞經過,他們以生澀的國語主動和我打招呼。從他們口中得知會離鄉背井到台灣來「趁食」,大部分原因都是家境差或家鄉工作機會少。也有的是衝著好口碑來的,聽曾來台灣工作過同鄉講台灣錢好賺、老闆有多好…等。讓我印象最深刻是一位年輕泰勞,他說許多同鄉在台灣賺了錢,回去不是買車炫耀,不久就揮霍殆盡。他說他有兩兄弟,父親也種稻,他在台灣工作賺的錢拿回去買地交給父兄管理,回去後要宣揚台灣農人的敬業精神。
     筆者接觸到的,不論是擔任工人或看護的外勞,都是勤奮善良的。只可惜的是國人普遍對外勞存有偏見。筆者村落因鄰近工業區外勞出入較頻繁,治安上的問題常常由外勞揹黑鍋。例如:高麗菜、茄子、絲瓜、匏瓜、長豆、西瓜等農產品如有被偷摘,第一個想到的是外勞嫌疑最大。池塘裡的吳郭魚被偷撈,池塘主人往往一口咬定是外勞幹的。入夜後國小校園內因常有外勞情侶約會,因此學校如有物品遺失,矛頭也都指向外勞。在無直接證據下,光憑著偏見,就直接指控外勞,把所有的外勞都當賊,這實在很不公平。
     外勞把一生最精華的青春、勞力,貢獻給我們台灣這塊土地,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但假日卻連一處撫慰鄉愁的立錐之地都沒有,這款滋味,早期「流浪到台北」的下港人,想必似曾相識吧!台灣人是否應該將心比心,拿出人情味來包容,別讓「外勞悲歌」在人權國度上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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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內政部提供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居家照顧服務,且政府補助每小時至少七成費用!

政府版居家照顧,補助七成少人知
  • 2012-09-10 08:57
  •  
  • 時報資訊
  •  
  • 【時報-台北電】
由於台籍看護工薪資較高,勞委會明年將試辦外籍看護外展鐘點服務。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目前台籍照顧服務員已提供居家到府照顧服務,且政府補助每小時至少七成費用,有需要照顧服務的家庭可透過地方政府照務服務管理中心申請。
  目前內政部提供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居家照顧服務,包括到府協助老人洗澡、換衣、吃飯、如廁等服務。不少民眾反應台籍看護價格高,且申請居家到府服務手續繁雜。但內政部統計,目前接受居家服務個案已逾三萬人,並逐年緩慢成長。
  陳素春表示,有照顧需求者,可向地方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巴氏量表等工具評估後,再依申請對象以輕中重殘疾或失智程度核發可申請服務時數,以每小時補助一八○元為原則。
  陳素春指出,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九十%;一般家庭最多可獲七成補助,等於每小時僅需自付五十四元。每月最高補助時數為輕度廿五小時、中度五十小時、重度九十小時。
  但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政府提供居家服務,經常因預算受限而縮減補助件數及時數。她並發現,許多家庭根本不知道政府有提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護服務,公部門沒積極宣導,恐怕也是因為「錢(經費)不夠!」
  吳玉琴說,公部門開辦的居家服務,由本國照顧服務員到宅服務,但本國照顧服務員長期人力不足。勞委會雖定期訓練照顧人力,但只有少數願意待在居家照顧或機構日間照顧領域,多數人選擇到醫院當看護,因薪資條件、設備與支援都較好。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管婺媛、朱芳瑤/台北報導)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職場性騷擾案,雇主須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採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否則將被罰。

雇主性騷擾當沒事 北市開罰
台北市勞工局16日表示,職場性騷擾案,即便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仍須依性平法採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否則依法開罰。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表示,其中一案為某留遊學顧問公司負責人對女員工有過於親密言語、摸手及摟肩等狀況,受僱員工遭負責人不友善動作與言語,沒有在在職期間向公司反映,而是離職後直接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及申訴。
另一案是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在外勞工作時,從後方緊抱身體,致使外勞因害怕而逃離雇主家,並向仲介公司求助。
經勞工局調查,兩案雇主在接獲申訴人提起刑事告訴狀,或至勞工局接受訪談時,都已知悉員工申訴工作場所有性騷擾事件。卻以行為並非性騷擾,或根本沒有性騷擾行為,未採取任何補救糾正措施及調查程序,或對仍在職員工進行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等,消極態度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雇主應善盡性騷擾防治義務責任」。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目的在使受僱者免於遭受職場性騷擾,並提供一個沒有職場性騷擾疑慮的工作環境。
陳業鑫指出,不管雇主本身是否為性騷擾行為人,在知悉受僱者遭性騷擾情形時,仍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主動介入調查確認事件始末、設身處地遭性騷擾者的感受,採取具體有效解決措施,違反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之1裁罰新台幣10到50萬元。

【資料來源:中央社】 10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