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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社會資源有限,「使用者負擔部分費用」是必然的,否則難以永續經營!


誰開復康巴士 給誰坐?
    遠通電收快速回應身心障礙者因為國道改計程收費增加的負擔,幫助了一些使用者,也解決了地方政府額外支付費用的問題。但復康巴士的問題十分複雜,去年十一月,北市招標沒有廠商投標,原本的經營者不願意繼續經營。在其他縣市,業者與社政主管單位都叫苦連天。
    每次看到善心人士與單位捐復康巴士,政府首長合影留念,固然為了愛心而感動,卻覺得忽略了後續的問題,例如車子誰來開?汽油費誰負責?車輛的管理與肇事的責任?更該檢討:坐車的人都是最需要這項服務嗎?還有,各地有這麼多醫療院所,為什麼要坐復康巴士到遠地洗腎?明明是醫院獲益,為什麼要社福經費支付?
    我曾進行「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滿意度調查暨考核評估研究」,歸納出復康巴士營運的諸多問題。我在吳敦義擔任院長召開、眾多部長在場的會議中提出建言,但石沉大海。
    復康巴士的使用首先應確認對象與性質:身心障礙者是龐大且多元的人口群,應篩選檢視分類區分哪些使用者是真的需要。使用者應該適度分級,給予不同的加權分數。提供的時間可以彈性些,以擴大身心障礙者周末外出參與求職等活動。服務需適度調整,減少資源被濫用。可以強化共乘,一起到大醫院。更多考慮偏僻地區的需求,偏遠醫療資源不足者,應予補貼。
    在運輸管理方面,社會局需要與交通局有更多的討論。有些縣市由交通單位主管,有些縣市由社會局處主管。交通是相當專業的,涉及議題甚多,未來交通單位的角色應該加重。與低底盤公車結合是必要的發展,唯有與大眾運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復康巴士的效益。
    在問卷中,身障者最大的抱怨是難以訂到車,電話很難打。追根究柢,我訪問多個承辦單位,多屬非營利組織,對於各種管理所知有限,熱心有餘,專業不足,尤其要熟悉資訊管理、品質管理、服務輸送管理等知識與技巧。更需強化運輸管理的能力,各承辦單位資訊化顯然不足。
    這次為了繳路費幾個銅板,身障者的抱怨被迅速處理,但坐復康巴士真的不必付些許費用嗎?雖然我這樣說一定挨罵,但「使用者負擔部分費用」是必然的,否則難以永續經營(台中市不收費的作法很危險,排擠了其他對身心障礙者的服務經費)。如此使用者才會珍惜,畢竟如果要永續經營,就應確立好收費的機制。可藉由分級,明白需求的先後。
    教育使用者及家屬是必要的,改變捐款者的觀念與政府高官的思維更重要,如今衛生與福利合流,找交通部商量商量,應該不難吧!


全文網址: 誰開復康巴士 給誰坐?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441648.shtml#ixzz2r5vMLR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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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政府說:「人民愛用外勞」,所以本土居服員市場無法發展。事實是,由於本土長照產業的服務付諸闕如,許多家庭迫於無奈必須聘用外籍看護。


漫漫長照:真的太慢,格局也太小
經過漫長等待,《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日前終於在立院委員會通過初審。即使保留了許多重要條文,朝野協商也尚在未定之天;但誠如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那聲嘆息:台灣的長期照顧法制化,邁出了多麼不容易的一步!
正因為漫長等待醞釀了較高的期待,也正因為未來在立法戰役及執行現場還有不同的挑戰等在前頭,我們必須承認:這部草案絕非什麼完美法案。事實是,這部掐頭去尾的《長照法》,基本上沒有太多「服務」,而比較像一部「長照產業的管理法」。以當前台灣社會對於長照的需求之龐大,以及民間可以提供的創意和資源,這部草案的規劃不僅太拘謹,也太缺乏新意。
《長照法》草案開宗明義第一條採納了民間的呼聲,宣示將提供「普及、多元及可負擔的服務」,也聲言長照服務不因「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年齡」等而有「差別待遇」,值得讚賞。然而,通篇草案看不到任何長照體系將如何落實「普及、多元、可負擔」的具體條文,令人遺憾。《老人福利法》第三章訂有「服務措施」,《身障權益保障法》第五章訂有「支持服務」;但《長照法》草案只提到長照機構依居家式、社區式、機構收住等服務方式,卻未說明內容。
亦即,草案通篇都在談如何對不同類型的長期照顧機構「輔導、監督、獎勵、評鑑」云云,卻看不到老年及失能者可以得到什麼樣的服務,這些服務如何輸送,頻率、品質如何?這些,正是近年社會老人悲劇如王老先生釘死病妻案中,輿論不斷追問政府的問題。少了對服務對象的關注,這部法案豈不失落了最重要的精神?
儘管規劃的學者已先行緩頰稱:未來會加緊提出「六個子法規、三個公告」,以補強這部《長照法》;但在今天的朝野情勢之下,如此空白授權的母法,真能提供人民足夠的照顧嗎?
不過,值得肯定的是,《長照法》草案終於「看見」家庭照顧者,承諾將目前擔負起六十萬個家庭長期照護責任的看護者的「喘息福祉」入法;這批家庭服務大軍的默默付出,終於不再被當成理所當然。此外,法案也正視台灣「外勞撐起長照半邊天」的現象,放寬「個人」與「機構」聘用外勞雙軌並行;然而,立委林淑芬所提「個人聘雇外勞應於九年後逐步併入機構聘雇」的落日條款在折衝中被保留,不無遺憾。這項條文攸關台灣本土照護體系的發展,朝野立委務必三思。
在台灣建置長照體系的漫長歷史中,外籍看護工受到高度依賴,也遭到高度剝削;從而,也使本土可用的長照人力和資源無法有效開發。政府的說法是:「人民愛用外勞」,所以本土居家照顧服務員市場無法發展;這其實是「倒果為因」的說法。事實是,由於本土長照產業的服務付諸闕如,許多家庭迫於無奈必須聘用外籍看護。試想,長照產業的偌大需求,如果妥善利用,可以創造許多青年和中壯年人的就業機會;如果能再妥善結合社區資源,對於解決失業、人口外移均有正面效果。主事者心中若只想著外籍看護工,那就太愚昧、也太狹隘了!
本土長照人力難以發展,主要是市場規模太小、時薪太低,使長照難以成為一份可堪「養家活口」的職業。台灣居家照顧服務員十年來薪資不曾調漲,一直是時薪一百五十元;更因為雇用者轉向外勞,本勞受雇時薪不足,居服員每月平均收入約僅一萬三千元,比基本工資還低。若以外籍監護工月領兩萬元的基本工資計算,廿萬名外籍看護工每月計領取四十億元,一年就是四百八十億元。若這些工作由本國居服員接手,台灣GDP立即增加四百八十億元;加計擴大內需的效果,還更驚人。
《長照法》通過了立法院的第一關,對需要者及關心者稱不上有太多喜悅。當全民盼望長照制度能讓人們「安心老去」之際,這樣的立法架構,恐尚難以教人安心。
【2014/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漫漫長照:真的太慢,格局也太小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423718.shtml#ixzz2qKjw1f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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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台灣需要一套能安全、可靠、成本合理且對社會與環境負責的能源組合!



德國能源轉型啟示錄

  • 2013-02-24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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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  
  • 【華健】
     過去談起地球暖化與氣候變遷議題,人們總寧可信其無,甚至質疑如此危言聳聽的動機。直到一場接著一場氣候浩劫的證實之後,我們也曾一度相信核電可做為解決氣候變遷的主要方案,至於其安全顧慮也可以靠技術與工程升級免除。
     直到前年三月十一日之後,我們必須面對的事實是,繼續使用核電,不僅所帶來輻射廢料產量增加與災難意外風險都將持續,而且繼續花在核電上的每一塊錢,原本都可及早有效用來發展永續能源系統,同時對抗氣候變遷。至於過去核能政策所預期的廉價電力等相關效益,如今也已證明太過薄弱,而且不能確保台灣的未來。何況,將環境成本納入發電成本當中,也是在對未來做成決策時所不能迴避的。
     最近馬總統將邀國民黨籍立委召開核安座談會,希望能夠凝聚黨內共識,在未來立院審查相關法案時,目標一致。然實際上,符合台灣長遠整體利益,決策者的當務之急,恐怕還在於針對一套能提供台灣安全、可靠、成本有效率且對社會與環境負責的能源組合,擬出全盤路徑圖,並全力追求轉型。
     近幾年,德國的能源轉型經驗當中出現了包括許多國際環保團體在內,不久前都還料想不到的結果與成果,或許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首先令人驚訝的是,蓬勃的工業經濟體如德國,也能達成從原本的石化能源與核能,轉型達成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的目標。根據其經驗,再生能源愈趨成熟,也就比預期的來得可靠且便宜得多。德國的再生能源發電量所占比例,僅在十年內便從六%提升到二十五%。而只要陽光普照又有風,其太陽能板和風機便足以滿足德國半數電力需求。最近估計,德國將在二○二○年之前讓源自再生能源的電力超過四%。
     能源轉型,最讓人擔心的就是對經濟與就業機會的影響。德國在二○一一年之前,半數以上投資再生能源的並非是大企業而都屬於中小投資者,如此大大強化了中小企業的參與。同時地方的社區和民眾,也得以有能力生產屬於自己的再生能源。實際上,德國能源轉型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已超越若能源維持原狀所額外增加的成本。
     另外,德國在二○○五年至二○一一年間,不僅持續創造比傳統能源更多的就業機會,且估計在二○二○至二○三○年期間,所創造出的淨就業數,可從原本的大約八萬個,提升到十萬至十五萬個。主要理由之一,便在於其再生能源直接彌補了源自本來工作就很少的核能電廠的工作。這些技術員、裝配員和建築師等工作機會,都在當地創造出來,而且都不外包。相較於其他許多國家,其實際上反倒幫助德國得以較平順的度過了經濟與財政風暴。
     德國在二○一二年,風能和太陽能的電力價格降了超過一成。從鋼鐵到玻璃乃至水泥業等高耗能業者,也都因此受惠。至於對太陽能板、風力發電機、生質能與水力發電廠、電池與儲能系統、智慧型電網設備、以及能源效率技術的需求,都將持續上揚,而使相關業者受惠。不同於燃煤和核能發電,再生能源的成本無法隱瞞,既透明又即時,也不會加到後代身上。政府扮演好設定目標與政策的角色,剩下對再生能源所做的投資及電價的發展,則交由市場決定。
     對抗氣候變遷和淘汰核能電廠,其實可以同步進行。德國即便在二○一一年已停了八座核電廠,其溫室氣體排放,卻仍較前一年減少二%,並以前所未有的穩定狀態供電,且有令人羨慕的的GDP成長,同時還持續對鄰國輸出電力。其除役的核電容量,靠著更多的再生能源、傳統式備用電廠以及更高的效率,取而代之。整體來說,德國在二○一二年便已超越其在京都議定書當中的 二十一%(相較於其一九九○年的水準)碳排放減量的目標,目前正朝向二○二○年的四十%減量目標邁進。
     德國的電力公司也曾藉著拖延轉向再生能源,力圖維護其既得利益,但如今都一一轉向。包括其工業巨擘西門子,也在其全球性擘畫當中抽離了核電,改專注在風電與水電。
     台灣必然會比德國更負擔得起能源轉型的代價。德國在二○○六年到二○一二年中,太陽能光電系統的裝置成本驟降了六十六%,台灣未來對再生能源投資,肯定會便宜得多。值得提醒的是,台灣的陽光資源,這個條件,比德國要好上許多,未來光靠本土的充足陽光,便可望從和德國相同的太陽能板,發出更多的電力。
     (作者為海洋大學輪機工程系副教授)

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放寬外籍看護工申請門檻,只是暫時止痛! → 需要 健全又普及的"長照體系"才能治本!


    八十歲的老弱長者的照顧需求,靠著放寬巴氏量表分數、引進外勞而暫時滿足了,那麼七十五歲的失智老人呢?六十五歲的中風患者呢?雖然「不夠老」,卻一樣有照護需求的人,在此制下,卻只能等到八十歲,合不合理?公不公平?
    另外,那些請不起外勞的社會底層族群又該如何面對「付不起」的照護困境呢?

真正問題的根源是:我們缺乏健全、普及的照護體系,使得民眾只得在市場尋求可負擔的替代服務商品:外勞。
    所謂「納入」,就是正視外勞作為長照大軍的既存事實,對於長照人力,不分膚色與國籍,適用相同的長照需求評估、提供相同的勞動條件保障,以及訓練及輔導,確保老人都能得到良好品質的照護。不再是只由勞委會控管外勞輸入量、由仲介業者代訓、雇主自負管理之責;而是由衛生署的專業人力負責長照需求評估,視老人的身心狀況、家庭支持、居住環境等多元因素及需求,決定該提供的服務種類及頻率,提供照顧者一定的訓練與監督,並給予「每周喘息一日」的權利。
   要有與長照制度接軌的長遠考量,才是負責任的政策。學者與民間團體呼籲將近廿萬的外籍看護工逐漸鑲嵌進我國的長期照護體系,轉由居服機構直接引入、聘用,再以派遣方式輸送服務到有需求的家戶,免除工作剝削,也保障受照顧者的服務品質。

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

被騙假結婚(人口販運) 來台打工(勞力剝削)


血汗臭豆腐工廠 剋扣印勞99萬 假結婚來台已6年 每天工作12小時沒有加班費 雇主、仲介惡意扣薪 還未納勞健保 生病只吃成藥

  • 2012-04-15 01:32
  • 中國時報
  • 【梁貽婷/台中報導】
 壓榨非法外勞印尼女外勞咪咪(上圖左),6年前假結婚來台至臭豆腐工廠上班(左圖),6年一共被雇主剋扣99萬元薪資。(梁貽婷翻攝)
壓榨非法外勞印尼女外勞咪咪(上圖左),6年前假結婚來台至臭豆腐工廠上班(左圖),6年一共被雇主剋扣99萬元薪資。(梁貽婷翻攝)

     印尼籍非法來台打工的女外勞咪咪,六年前經仲介假結婚來台,並簽下每月兩萬二薪資契約,在臭豆腐工廠工作;但每周上班六天、每天十二小時,雇主、仲介還惡意扣薪,第一年每月僅實領六千元;移民署統計,咪咪六年共被雇主剋扣近百萬薪資,直呼誇張!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活到老 學到老,還要作到老!



迎接老齡社會掌握終養商機

  • 2012-04-11 01:32
  •  
  • 工商時報
  •  
  • 【本報訊】
     台灣步入老人社會已是不爭的事實,伴隨而來最急迫的課題,就是對於數逾60萬的失能老人的照護問題。而在本籍看護人員供應不足且又價格昂貴的情況下,聘請外籍看護人員蔚為風潮。從而有關申請外籍看護人員依憑的「巴氏量表」是否過嚴,讓老人安養難上加難,在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之妻陳嘉君與知名媒體人趙少康先後公開主張應放寬聘僱外勞看護的限制,顯示這不只是家有失能長者的切膚之痛,更且是一個牽涉廣遠的公共政策議題。
     首先有待檢討的,厥為圍繞「巴氏量表」是否規定過嚴、不切實際的探討。「巴氏量表」原來是做為評估病人復健程度之用,行政院勞委會於2000年引進做為病患能否聘僱外勞看護的指標。從制度化的角度來看,有指標總比漫無標準,任由主管官員自由心證為佳。但實際操作的經驗,政府對外傭的諸多管制,卻被批評是政府管不了,民眾用不到,勞工沒保障的「三輸」結局。就這一點來看,包括內政部、衛生署與勞委會的確有必要好好檢討改進,而不是抱殘守闕任令民怨燎原。
     進一步檢析主管官署之所以堅守「巴氏量表」陣地,一定程度上與擔心一旦全面鬆綁,將重蹈過去不少民眾假替父母申請看護外勞之名,行替自己找家庭幫傭甚或是充做產業外勞之實,進而衍生外勞不堪超時工作大量逃跑的情事之覆轍。另外,主管官署也顧慮放寬外籍看護人員申請門檻,可能引發勞團抗議擠壓本勞工作機會,其結果自然是一動不如一靜。
    

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因錢才來 為錢而逃!

40.82%的高逃跑比例!

逃逸後 對台灣造成社會問題!
外勞也失去相關法律保障,
被剝削、虐待的案例 層出不窮!

如何讓 供應端與需求端 直接連結?
如何淘汰 不肖仲介與雇主?
才能避免外勞逃逸吧!


越勞外逃嚴重 台越官方重視
越南勞工赴台工作外逃滯留不歸早已屢見不鮮,目前仍有1萬5000人在台非法打工。比率之高,儼然台灣已成為越勞入境外逃打工賺錢國度。
「經濟時報」今天報導,依據越南勞動傷兵社會部勞工管理局主管台灣部門統計資料,自2003年起,每年有超過6000名越勞逃跑。2010年至2011年約有1萬1000人外逃;其中,涉及2000人外逃的48家越南公司已遭越方或台方取消勞動出口許可證。
統計指出,有3萬4786名越勞遭台灣官方驅逐出境,可是仍有約1萬5000人非法在台打工。在越南所有赴國外工作者中,赴台勞工逃跑率最高,占總數40.82%,平均每個月有550人不知去向。
報導指出,造成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是赴台工作收費過高導致。根據相關規定,赴台工作3年合約支付4500美元,擔任保母雜工支付3600美元。不過,實際上勞動者一般要支付5000至6000美元,甚至高達6500至7000美元。

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澎湖漁工命案 4印尼同鄉幹的


澎湖印尼籍漁工沉屍命案,25日有重大突破,檢警連日來偵訊20餘名印尼漁工,經過交叉比對、調閱錄影帶,終於突破主嫌力敏(ALIMIN)心防,自白坦承因與死者積怨已久,當天雙方飲酒場合,被害人又當眾羞辱,才會憤而與同船另名船員及友船2名船員共同行凶,先持鐵棍攻擊被害人,再綁船錨活生生丟入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