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9成退休人士有意願繼續從事工時不過長的工作,工作讓他們更有活力、身體更好,不必當孤單老人。
日本在2006年修訂高齡者僱用安定法,明確要求企業保障高齡者能持續就業直到65歲,並且補助銀髮人才資源中心的運作。還有一些社區推廣長青造鎮計畫,協助高齡者就業,雖然性質偏向社區服務,薪資也不高,卻讓這些長者重新找到生命意義,對社會有所貢獻,不再認為自己是老廢物。
台灣同樣已進入高齡社會,工作人口占比也在下滑,到2025年每3個年輕人就要養1個老人,銀髮族雖然體力不如年輕人,仍有許多寶貴的經驗值得開發利用,不如引導他們就業,持續在職場發光。
看了這幾天有關弱勢者的新聞和評論,有極深的感觸。
我來自一個父母都是身障人士的家庭,學生時期家中也是低收入戶。跟政府社會福利單位打的交道不計其數,也好不容易申請到父母的殘障手冊、重大傷病卡和少數的補助。發現無論一般民眾、醫護人員,甚至政府單位,都和我們的期待有很大落差。